完税后交货
“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货时履行交货义务。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在EXW术语是卖方责任最小,DDP是******的义务。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本术语。
如果当事人希望买方为进口货物和清晰的支付义务,则应使用DDU术语。
如果双方希望从卖方的义务中扣除进口货物(如增值税)所需的一些费用,这一点应该通过增加这一效果来明确:“完税后,未付增值税…(指定目的地)。
不论运输方式如何,这个术语都可以使用。
卖方必须
A.1。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
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或与其同等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所要求的任何其他符合性的证据。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以自己的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许可,并办理货物进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必要时办理。为他们过境通过另一个国家。
A.3。运输保险合同
(一)运输合同
自费以通常的路线和惯常的方式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果某一点未约定或未经惯例确定,卖方可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地点。
二)保险合同
没有义务。
A.4。送货
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按照A.3。于规定日期或期间内。
A.5。风险转移
根据所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交付。
书信。费用划分
根据B的规定。
除了造成A.3成本。一),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交付。;
-支付海关手续费,以及货物进出口所须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官方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必要时还需过境其他国家。
A.7。通知买方
给予买方足够的通知,以发运货物以及任何其他通知,以允许买方采取措施,通常是必要的,使他能够采取的货物。
8。交付运输单据或等效电子信息证明
在卖方的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向买方(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托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买方可以要求采取货物。
如买卖双方同意以电子方式通信,前项所述单据可由等效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取代。
出来。检查-包装标记
一如既往的检查费用(如质量检测、计量称重、计数)是按照A.4交货目的必要。
提供自费包装(除非是特定的贸易通常交付货物的合同描述解包)所需的交付货物。包装要适当标注。
A.10。其他义务
要获得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中提到B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补偿买方在其协助下所发生的损失。
买方必须
B.1。支付价格
按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格。
B。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根据卖方的要求、风险和费用,向卖方提供进口货物所需的任何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授权。
3。运输合同
没有义务。
B。提货
提货就被放置在他的处置按照A.4。
B。风险转移
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他们被放置在他的处置按照A.4的一切风险,提供,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通知,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期满的所有风险。
B。费用划分
要从他们被放置在他的处置按照A.4时间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提供,然而,表明货物已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
万一他不来提货时,它们被放置在他的处置按照A.4。,或按照上通知,承担所有其他费用从而。
上。通知卖方
当他有权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和/或提货地点的时间,给予卖方足够的通知。
B。交付运输单据或等效电子信息证明
接受适当的提货单或按照8运输单据。
B.9。货物检验
除另有约定外,除出口国主管当局授权外,装运前检验的费用除外。
B。其他义务
使卖方,在他的要求,风险和费用,取得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发布或进口卖方国家传播可能要求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按照这些规则的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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